量取6~13㎜粒度的煤樣,在﹙850±15﹚℃的馬弗爐中隔絕空氣加熱30min,稱量,篩分,以粒度大于6㎜的殘焦質量占各級殘焦質量之和的百分數作為穩(wěn)定性指標ts+6;以3~6㎜和小于3㎜的殘焦質量分別占各級殘焦質量之和的百分數作為熱穩(wěn)定性輔助指標TS3~6、TS-3.
①制備6~13㎜粒度的空氣干燥煤樣約1.5㎏,仔細篩去小于6㎜的粉煤,然后混合均勻,分成兩份。
②用坩堝從兩份煤樣中各取500cm3煤樣,稱量﹙稱準到0.01㎏﹚并使用兩份質量一致﹙±1g﹚。將每份煤樣分別裝入5個坩堝,蓋好坩堝蓋并將坩堝放在坩堝架上。
③迅速將裝有坩堝的架子送入已升溫到900℃的馬弗爐恒溫區(qū)內,關好爐門,將爐溫調到﹙850±15﹚℃,使煤樣在此溫度下加熱30min,煤樣剛送入馬弗爐時,爐溫可能下降,此時要求在8min內爐溫恢復到﹙850±15﹚℃,否則測定作廢。
④從馬弗爐中取出坩堝,冷卻到室溫,稱量每份殘焦的總質量﹙稱準到0.01㎏﹚。
⑤將孔徑6㎜和3㎜的篩子和篩低盤疊放在振篩機上,然后把稱量后的一份殘焦倒入6㎜篩子內,蓋好篩蓋,并將其固定。開動振篩機,篩分10min。
⑥分別稱量篩分后粒度大于6㎜和3㎜的篩子和篩地盤疊放在振篩機上,然后把稱量后的一份殘焦倒入6㎜篩子內,蓋好篩蓋,并將其固定。開動振篩機,篩分10min。
⑦將各級殘焦的質量相加與篩分前的總殘焦質量相比,二者之差不應超過±1g,否側測定作廢。
本公司提供多種煤質分析儀器和破碎篩分設備,詳情請點擊下方鏈接進入了解。